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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2025年4至6月份市卫健委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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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案件名称(案由)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日期
1 新余市中医院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开工建设案 2025-B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第六十九条第二项 警告 20250603
2 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河下镇中心卫生院违反医院消毒有关规定案 2025-E1 (卫生部令第27号)《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罚款人民币1900元整 20250606
3 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河下镇中心卫生院未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案 2025-E2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80号)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1.警告;2.罚款人民币1900元整 20250606
4 裴亮未经亲自诊查签署死亡证明文件案 余卫医罚〔2025〕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四号)第五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1.警告;2.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3.暂停一年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 20250523